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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擅挖百年大樟树,检察护绿让古树“老有所依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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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擅挖百年大樟树,检察护绿让古树“老有所依”

男子擅挖百年大樟树,检察护绿让古树“老有所依”

极目新闻通讯员(tōngxùnyuán) 王倩倩

近日,由湖北省武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(chénmǒu)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在武山湖环境资源(zīyuán)司法保护基地公开开庭审理,该院(gāiyuàn)派员(pàiyuán)出庭支持公诉。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。

5月26日,承办检察官介绍(jièshào),2024年12月,被告人陈某在某村偶然(ǒurán)发现一棵“差不多死亡”的大樟树,灵机一动,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指挥他人将其挖起并运至自家院中,准备将大樟树打(dǎ)造成家具。有(yǒu)村民报警称古树被盗后(hòu),被告人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

微信图片_20250526114405.jpg庭审现场

“被挖香樟树胸径89厘米,树龄150年(nián),属三级保护古树,具有一定的历史、文化、科研和生态价值。”承办检察官介绍道,“因森林资源(sēnlínzīyuán)具有自然恢复的弹性,一些(yīxiē)严重毁损甚至看似(kànshì)已经死亡的林木仍有可能恢复生机。”

庭审中,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,并就陈某(chénmǒu)涉嫌危害国家(guójiā)重点保护植物(zhíwù)罪一案的犯罪事实出示相关(xiāngguān)证据。经审查,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规定,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,其行为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xíngfǎ)》第三百四十四条(shísìtiáo)之规定,应当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并认罪认罚,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理。

微信图片_20250526114409.jpg庭审现场

经法庭调查、质证,武穴市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并采纳(cǎinà)量刑建议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同时,承办法官(fǎguān)结合该案审理情况开展生态环境保护(huánjìngbǎohù)法律宣讲,呼吁现场群众提升环境保护意识,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和行动者(xíngdòngzhě)。

目前,被告人陈某已将古香樟重新栽种回(huí)原处,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。这棵历经风雨(fēngyǔ)的百年古树在(zài)司法机关与村民的共同守护下,又将绽放新绿、洒下阴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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